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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创建七十周年征文精选(二)
日期:2013-03-26

风风雨雨70年  保卫工作不简单

    踏进2013年,广大新华职工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———新华创建70周年。新华从一个十几人的八路军后勤制药小组发展成为集化工原料药、制剂等多产业的大型医药集团,可以说,新华能有今天的发展,是通过几代新华人不断的奋斗和辛勤的付出换来的。作为公司保卫部的一名基层员工,我想用自己的视野来介绍公司保卫工作在新华70年发展的光辉历程中曾经走过的路程。

       1946年7月,因工作需要,新华制药保卫组织成立,由上级派一名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当时的保卫工作,1948年成立20余人组成的保卫股, 于1950年扩编为40余人的保安课(科),并在1953年更名为保卫科。下设2个警卫班,1个消防班。其中,消防班在1961年更名为消防队。“文革”期间,保卫干部下放车间,保卫科受到严重破坏,直至1972年公司重新恢复保卫科。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,保卫组织逐年壮大,先后建立了护厂队、经济民警中队,1988年保卫科升格为保卫处。下设办公室、治安管理、生产保卫、交通管理、消防、经济民警、户籍、人武、调解和门卫10个专业及一分厂、淄川分厂两个保卫科。2004年,保卫处根据国务院下发的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的要求,经济民警中队更名为护卫大队,职责也向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方向转变。2007年,保卫处更名为保卫部至今,下设办公室、护卫队、治安科、消防队、东园保卫科、西园保卫科六个科队,2013年接管湖田园区治安保卫工作,增设湖田保卫科。

  
  保卫组织从成立伊始,就担负着“两个安全”的职责(即保卫国家财产安全,维护群众人身安全),不论是治安巡逻还是消防检查,都始终将工作开展在生产一线。特别是成立经济民警中队时期,当时的保卫处,不仅维护公司驻地的治安保卫工作,还担负着维护新华职工宿舍区的日常治安,如果宿舍区发生治安案件、职工家里有个疑难事情或是家庭矛盾,首先想到的是到保卫处报警或者拨打保卫处出警值班电话,交保卫处接警人员处理后才放心。这期间,我的同事们在值班过程中,多次参与处置了多起治安、刑事案件,抓获嫌疑人,为新华职工挽回了损失。而消防队当时还承担着驻地的救火任务,处置了多起民居起火事故,受到了当时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
 

  2004年,根据国务院下发的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的要求,作为当时五大警种之一的经济民警退出了社会的舞台。保卫部审时度势,根据上级要求及公司实际,设立护卫队。职责也向维护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靠拢。特别是在2003年,保卫部提出了“三个服务”的工作要求,改变过去的管理模式,向更适应企业发展的服务型部室转变。特别是近年来,公司保卫部根据企业发展的要求,始终坚持“外树形象,内强素质”的管理理念,努力打造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,危急时刻顶得上的保卫队伍,并配合公司参与处置了多起上访事件、车间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,用实际行动保障公司发展,切实为公司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。
  成绩属于过去,前方的路途还需要我们去开辟。在公司即将迎来创建70周年之际,保卫部全体员工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这个伟大时刻的到来。(保卫部 郑良杰)